核心提示:近年来,饲养宠物成了社会的流行趋势和普遍现象。小区内、道路上、公共场所遛宠物处处可见。近日,辽宁沈阳一女子出门遛狗未栓绳,宠物狗被来往车辆碾压身亡。事后,女子抱着狗坐地大哭,并狂扇自己脸部。
近年来,饲养宠物成了社会的流行趋势和普遍现象。小区内、道路上、公共场所遛宠物处处可见。近日,辽宁沈阳一女子出门遛狗未栓绳,宠物狗被来往车辆碾压身亡。事后,女子抱着狗坐地大哭,并狂扇自己脸部。
从现场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,女子饲养的是一只小型宠物狗,看样子有点像是吉娃娃。当时她带着狗准司机碰撞到狗显然是不正确的,但问题的核心是,狗被撞死的最直接原因是因为没有拴绳,如果狗主人及时控制好他们的狗,这种意外就不会发生。
有网友说,出现狗未被拴绳而导致的事故,主人未按规定要求拴绳,应自担后果
法官提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在一般的侵权案件中,存在过错是承担责任的前提。因自身过错行为导致损害,应负赔偿责任,是正义的要求;相反,行为非出于过失,行为人已经尽到应有的注意,在道德上也没有可指责的,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,这也是正义的应有之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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